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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3 12:29: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8年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申报主要依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在项目申报及评审过程中,重点考查项目创新性、可行性,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为导向;以专业学习与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为导向;以拔尖人才培养、高水平项目成果培育为导向;以过程管理与结果评价相结合为导向。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必须是团队。
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应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二)项目来源
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学生自主选题,来源于自己对课题的长期积累与兴趣;二是来源于教师科研项目选题,鼓励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积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提升教学水平,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三是教师或学生承担社会、企业委托项目选题。
项目选题范围要适当,鼓励申报项目与我校特色专业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的项目申报。鼓励学科交叉融合,以团队形式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1.此次主要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2.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开展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 团队项目负责人不能超过1人,一般由3-5名学生组成,每位成员有明确具体分工。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项目申报;凡是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和成员都不具备申报和参与项目资格;跨院系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申报。
4.每位教师原则上指导的项目仅限一项。指导教师应具有中职(含中职)以上职称,原则上主持过校级及以上课题。
5.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一名教师指导,各有关单位也可根据项目需要成立跨学科指导教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得超过两人。
四、项目实施
1.获准立项的项目须签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由教务处归档保存。项目启动后,项目组每月须向指导教师提交《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日志》,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学校将根据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2.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2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外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能占用课业时间。项目不能按时结项的,最长可延长一学期,延期项目必须在其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五、项目经费
1.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10000元的经费资助,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5000元的经费资助。
2.每个项目的实际下拨经费将根据所申报项目的经费预算以及专家的测评和实际花销进行调整,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浮动。
六、申报材料
1.申请人应在与指导教师进行充分沟通和论证的基础上填写申报材料,保证内容真实,严禁抄袭,否则按照不合格处理。
2.申请人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学生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严格按照书写要求规范填写。
七、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1.请各院系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发动教师参与,鼓励申报项目与我校特色专业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申报
2.负责人向院(系)提交申报书。认真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和《学生项目论证活页》,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2.院(系)推荐。院系自行组织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并填写《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中院系推荐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各院(系)统一收齐后请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本院推荐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学生项目论证活页》、《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以上材料各一份(相关材料在新版教务处网站教务通知栏相关通知中下载),报教务处一教303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工作人员电子邮箱58524106@qq.com。联系电话5910334,联系人杜雯。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的形式对各个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予以公布获得立项的项目如同时报名“互联网+”大赛(尤其是报名“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直接获得进入“互联网+”大赛校赛资格。
 
 
 
 
教务处
                                                                                           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2018修订).docx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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