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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加教育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5-14 06:36:3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我校参加教育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举办“1+3”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国际赛道和萌芽版块。“3”是3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分享会。
我校将按照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和参与各种活动。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团委、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办,各院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大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章恩友
副组长:史殿国
成 员:教务处、各院系、部、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各院系部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亲自负责,发掘人才,组建参赛团队,并指派有经验和责任心的教师任团队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赛。
五、参赛项目内容
(一)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六、参赛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七、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2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已获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八、赛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
各院系部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在深度挖掘和培育参赛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参与面。注意充分挖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中优秀项目,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同时动员课题负责教师指导学生参赛,充分挖掘师生共创优秀项目。
(二)参赛报名(2019年5月5日-2019年6月4日)
1组织报名:大赛采取网上报名和院系部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成功同时向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部提交全部报名材料后,方可完成报名。
(1)网上报名
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4日。
(2)院系部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包括:
项目计划书。要求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项目计划书模板和撰写注意事项可到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下载。
展示PPT。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行业背景分析及市场现状、商业模式、营销策略、团队介绍、财务预测与融资计划等。
一分钟视频。视频内容简洁明了,突出创新点。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另外,如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为保证推荐省级项目数量,监狱学学院和信息管理系报名项目数不少于30项,其他各院系报名项目数不少于25项,报名完成情况将作为学校优秀组织奖的衡量指标之一。
3各院系部报名项目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不得少于报名项目总数的20%。高教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两个赛道项目原则上单独评审,最终按照2:1的比例推荐。
4学校于2019年5月底向各院系部反馈网上报名数据,以便查漏补缺,注意提醒已网报却未提交报名材料的参赛团队抓紧时间报名。
同时6月4日以后,各院系部还可继续提交“大创网”资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
5各院系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至学校的参赛项目。各院系部负责报名项目的审查,申报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评审规则可参考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
(三)校级比赛(2019年6月上旬)
1报送推荐项目材料
(1)报送材料
推荐至校赛的项目计划书、项目演示文稿PPT电子版、一分钟视频及相关证明材料和推荐校赛项目汇总表。
填写汇总表时,请各院系部注意按赛道单独推荐,分别填写高教主赛道推荐校赛项目汇总表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推荐校赛项目汇总表(见教务处网站)。
(2)报送时间
2019年6月5日17:00前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学行政科,项目计划书和推荐校赛项目汇总表的纸质版请加盖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585241062@qq.com联系人杜雯。
2学校将根据推荐项目数量确定校赛流程,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
3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至省赛项目。
(四)竞赛奖励
1校级初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二、三等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被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复赛的项目获奖的,学校再给予相应奖励。
九、其他说明
1同一参赛团队中指导教师和学生团队负责人分属不同院系的,项目认定为两个院系共有。
2鼓励参赛学生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高校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磨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中国梦。
3大赛鼓励师生共创,依托教师科技成果创新创业。
4大赛鼓励和支持毕业五年内的创业校友参与,鼓励在读博士、硕士、本科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参与。
5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项目、科研项目等优秀项目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附件:
           1、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河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x

           2、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pdf

           3、附件2:“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doc

           4、附件3: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doc

           5、附件4:推荐校赛项目汇总表(高教主赛道).xls

           6、附件4:推荐校赛项目汇总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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