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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0 15:37:0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校教字〔2021〕30号)
 
校属有关单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的意见》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关于加强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的意见
(2021年4月28日第10次党委会通过)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实习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作用,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机关人才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校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是学校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人才培养活动的重要内容,关系着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人才培养能力与水平的提升。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推进、便捷入警机制的实施、政法队伍“四化”建设的开展,新时期司法警务人才培养面临新的形势。学校人才培养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追踪行业需求新变化,提升人才培养目标与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所需人才的契合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是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的重要手段。通过基地的实践和锻炼,可以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职业技能,养成良好职业素养,加深对社会的了解,增强服务行业发展的意识。各院系、学校相关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深化与基地所在单位的合作,协同创新,推进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
二、统筹规划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
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建设,由学校总体协调规划,各院系具体负责实施。坚持合理布点、分步实施、互利互惠的原则。各院系应根据不同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的需要,主动寻求司法部、各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部门支持,积极与监狱、戒毒所、社区矫正机构、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合作建立综合性的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明确责任,相互协作。各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同基地的日常沟通联络,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开展各项工作,作好年度工作总结,保证教学、科研和学生实习等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完善教学科研实习基地运行制度
为切实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单位及师生等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各项制度,用制度保障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落到实处。
要严格教学科研实习基地设立的审批程序。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拟建的教学科研实习基地进行考察论证,重点考察设立基地的必要性、基地设立的条件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设立须经学校批准,由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设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协议,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作年限、合作内容等。
制订和完善关于经费保障、学生实习、人员互派、学术交流、信息咨询服务、项目合作等方面的规定,切实保障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有效运行。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共建各方要积极探索合作模式、创新协同育人机制,使合作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建立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工作交流机制
为提高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作用,有必要建立稳定的工作交流机制,便于开展经常性的交流活动,旨在加强学校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增进交流,探讨实践教学发展的新思路,促进学校实践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工作交流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两种方式。定期工作交流,每年召开1-2次基地共建各方参加的会议,就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合作交流事宜进行讨论协商。不定期会议可以根据合作事宜的需要,就具体事宜进行研讨、交流、协商,达成合作共识,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
五、强化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管理
学校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加强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统一组织管理。加大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地基本条件设施,强化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建设水平。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共建各方的权责。学校与共建单位共同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学生顶岗实习、人员交流、项目合作等活动的组织管理,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   
加强对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的真正落实。教务处会同有关院系对基地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各基地教学科研实习等情况进行评估。学校将根据实习基地发挥作用的情况,对热情支持学生实习、教师调研工作,在基地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以此促进校外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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