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4月18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实施办法(试行)》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实施办法(试行)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为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健全本科教育质量监督机制,强化论文指导教师的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撰写本科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原则
1.评审过程及结果坚持公平公正,有理有据。
2.对涉及盲审的评阅专家信息、指导教师信息、学生信息严格保密。
3.遵循回避原则,盲审评阅专家不得评审自己指导的毕业论文。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程序及内容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各院系协助开展具体工作。
2.学校根据当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每个院系随机抽取不低于50%的论文,组织评阅专家从论文学术水平与创新、论证能力、撰写质量、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评审,突出对意识形态问题与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态度的重点审查。
3.各院系论文查重结束后,在通过检测的论文中随机进行盲审论文的抽取。没有通过查重的论文,在修改查重合格之后必须进行盲审。两次查重未合格论文,不能进入盲审环节,需延期进行修改及答辩,修改时间不少于3个月,延期毕业。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须在答辩前15天送评阅专家进行盲审,抽取名单一旦确定,不得更改。被抽中盲审但未完成盲审的论文不予进入答辩环节。评阅专家在收到评阅论文5日内,给出评阅意见。
5.送审论文中不能出现院系、指导教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若出现辨认信息,立即通知学生提交符合规定的论文,重新抽取评阅专家进行评审。送审论文文件命名方式为:XX学院+论文名称。
6.评阅专家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专业(学科)教师中随机抽取组成,采用跨院系评审的方式进行盲审,除工科专家外,其他专业的评阅专家不得评审本院系毕业论文。评阅专家根据学校制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百分制打分,给出总体评价和评审结果。(评分标准见表1)
7.盲审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由学校或院系聘请校外评阅专家。
表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评审标准
序号 |
评 分 细 则 |
参考分数 (分) |
|
1 |
学术水平与创新 (30分) |
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
30—28 |
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
27—25 |
||
能提出自己的看法,选题有一定的价值,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 |
24—21 |
||
选题有一定的价值,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
20—11 |
||
论题不能成立或有重大理论问题 |
10—0 |
||
2 |
论证能力 (30分) |
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表现出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材料翔实可靠,有说服力 |
30—28 |
论点正确,论据可靠,对事物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阐述有关问题 |
27—25 |
||
观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材料能说明观点,面也比较宽 |
24—21 |
||
观点基本正确,并能对观点进行一定的论述 |
20—11 |
||
基本观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 |
10—0 |
||
3 |
撰写质量 (40分) |
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
40—35 |
结构合理,符合逻辑,层次分明,语言通顺,准确,达到规范化要求。 |
34—30 |
||
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
29—25 |
||
结构基本合理,论证基本清楚,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
24—20 |
||
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或文理不通,有抄袭现象,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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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论文若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盲审成绩为零分,不得进行申诉。 |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评审意见的处理
1.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过程中,被确定为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论文,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撰写本科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相关规定处理。
2.对于首次送审的毕业论文,总评分数高于60分(含60分)的,直接进入答辩环节,或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后进入答辩环节;总评分数低于60分或评审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论文,被判定为盲审不合格,需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7天,修改后再次随机抽取评阅专家进行评阅,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的,所在院系安排答辩,评阅意见仍然为不同意答辩的,该论文需重新写作与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3个月,延迟毕业。
3.为了避免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导致论文评审结果出现较大异议,对于首次评审结果为不同意答辩的论文,如果指导教师认为是因学术观点分歧所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评审有失公正的,指导教师可向论文作者所在院系提出申诉,经院系审核同意,再送2名评阅专家进行复议。2份复议意见与原评审意见中三分之二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则论文通过评审,可进行答辩或修改后答辩;如果三分之二评审意见认为论文不同意答辩的,该论文需重新进行写作与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7天,修改后再次随机抽取评阅专家进行评阅,再次评审后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的,所在院系安排答辩事宜,评阅意见仍然为不同意答辩的,该论文需重新进行写作与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3个月,延期毕业。
4.评审结果作为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的重要参考。
四、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23届毕业论文开始施行。
附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评审表
附表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评审表
文件名: 评委签名:
序号 |
评 分 细 则 |
参考分数 (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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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术水平与创新 (30分) |
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
30—28 |
|
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
27—25 |
|||
能提出自己的看法,选题有一定的价值,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 |
24—21 |
|||
选题有一定的价值,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
20—11 |
|||
论题不能成立或有重大理论问题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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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论证能力 (30分) |
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表现出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材料翔实可靠,有说服力 |
30—28 |
|
论点正确,论据可靠,对事物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阐述有关问题 |
27—25 |
|||
观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材料能说明观点,面也比较宽 |
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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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基本正确,并能对观点进行一定的论述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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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观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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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撰写质量 (40分) |
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
4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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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合理,符合逻辑,层次分明,语言通顺,准确,达到规范化要求。 |
3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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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
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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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基本合理,论证基本清楚,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
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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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或文理不通,有抄袭现象,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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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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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意见及建议 (是否同意进入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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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为本人所撰写,如发现为他人撰写或剽窃,所得分数为零;若出现意识形态问题,所得分数为零。请评委根据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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