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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05 17:00: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大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推动学科专业内涵建设,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学生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大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构成:

 长: 章恩友

副组长:何航

 员: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矫正教育系、警察管理系、信息管理系、现代技术教育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韦华

成 员:赵晶、杜雯、高畅、王妤、陈胜

学校聘请校内外相关行业专家,负责参赛项目校级评审推荐。

各院系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亲自负责。各院系发掘人才,组建参赛团队,并指派有经验和责任心的教师任团队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参赛工作。

四、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2.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含)以上;或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六、工作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   

1.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规格高,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把动员组织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作为深化院系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认真做好大赛组织工作。

2.要求各院系认真组织落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工作,要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班的每一位同学。要动员广大学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竞赛规程,积极报名。

3.各院系要主动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要精心挑选指导教师,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为参赛团队做好指导工作

(二)项目申报(3月到5月)

1.各院系至少推荐2——4项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赛。可跨院系组织1-2项参赛。

2.参加校级初赛的各参赛团队均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45日至201656日(报名时间如有变更,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3项目申报分为项目计划书申报和项目PPT展示。

1)项目计划书申报。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本届比赛学生参赛手册新修订)初创组和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PPT展示。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

4、参加校级初赛的各参赛团队将申报材料上报院系教学秘书。

5、各院系将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项目汇总表(本通知及附件中的相关表格材料可到学校教务处网站教务通知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jwc2015.cicp.edu.cn/)和PPT电子版,于2016513日前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学行政科(咨询电话03125910334,联系人:杜雯,Email585241062@qq.com)。(上报材料时间如有变更,根据省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

 本届学生参赛手册尚未发布。拟报名的同学可参考首届大赛学生手册(本届比赛学生手册发布后,如有个别地方发生变化,再发布到教务处网站教务通知栏目,可据此申报)。

 (三)学校评选

各单位申报项目按照汇总表的顺序,逐个项目进行展示及答辩。首先,项目负责人进行PPT展示介绍,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时间不超过3分钟;各位专家进行提问,项目团队进行答辩(限时3-5分钟);最后各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提出改进意见,择优推荐省级参赛项目。

(四)竞赛奖励

1.校级初赛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各等级设奖数分别为参赛项目总数的10%15%20%,一、二、三等奖的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2.被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复赛的项目,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的,学校再给予相应奖励。

(五)上报省级复赛名单

1.大赛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校园赛情况,遴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代表队,确定牵头单位分别负责参加省赛项目的校级集训工作,同时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指导。

2.评选出的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应根据专家改进意见,对项目进行完善修改,也可对团队成员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将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上报参赛项目。

(六)组织参加省级复赛(按省教育厅工作安排进行)

 学校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各团队参加省级复赛。入选省级复赛项目的差旅费等费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教务处

             201645

 

 

 

 

 

 

 

 

 

 

 

 

 

附件: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ls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doc

           3、大创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docx

           4、学生手册: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docx

           5、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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