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参照国内部分院校针对大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监控实施办法,结合我院2016届普本学生毕业论文检测情况,学院决定对2016届普本毕业生,继续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
一、检测对象
1.各院系应届普本毕业论文(设计) 都必须进行检测。
2.各院系申报的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检测。
二、检测时间
首检时间在6月3日前完成;复检时间6月10日进行,其它时间均不接受检测。
三、检测方式
1.初检。由各院系教学秘书负责本院系论文的初检。
2.复检。符合复检条件论文,以院系为单位,各院系教学秘书负责收齐本院系论文复检稿、论文复检申请书和论文检测委托书之后,到1-303复检。
具体检测程序和标准,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