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生教育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 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大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感召力。
更国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竟赛平台,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的新时代青年奋斗者,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塑造力 。
更全面。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引领力。
更创新。丰富竟赛形式和内容,优化赛制选拨,改革赛事组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创造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各院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各院系部发掘人才,组建参赛团队,并指派有经验和有责任心的教师任团队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参赛工作。
四、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可跨院系、跨年级组队。鼓励本科生研究生组建梯形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2.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大赛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五、工作日程安排
(一)动员与报名
1.要求各院系部认真组织落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班的每一位同学。动员广大学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名称为“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主动了解竞赛规程,积极报名。务必准确填写信息,尤其是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项目名称。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4月15日至5月1日。
2.各院系部要主动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要精心挑选指导教师,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为参赛团队做好指导工作。
3.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审查项目计划书,加强过程指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提升我校参赛项目质量。
4.申报项目需要提交材料包括:
(1)项目计划书申报。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2)项目PPT展示。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行业背景分析及市场现状、商业模式、营销策略、团队介绍、财务预测与融资计划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
(3)一分钟视频。视频内容简洁明了,切入重点。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5.各参赛团队将以上材料统一上报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部,各院系将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项目汇总表和PPT电子版、一分钟视频,于5月6日前统一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李雅萍,咨询电话0312—5910334,Email:47828504@qq.com)。
(二)学校评选
学校于5月6日-20日组织进行校级初赛与决赛,进入决赛的项目逐个项目进行展示及答辩。首先,项目负责人进行视频和PPT展示介绍,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时间不超过5分钟;各位专家进行提问,项目团队进行答辩(限时3—5分钟);最后各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提出改进意见,择优推荐进入省级复赛。
(三)竞赛奖励
1.校级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二、三等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被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复赛的项目,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的,学校再给予相应奖励。
(四)组织参加省级复赛(按省教育厅工作安排进行)
学校将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各团队参加省级复赛。
入选省级复赛项目的差旅费等费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