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要求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高〔2020〕26号)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面向普通本科教育项目和继续教育开展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具体申报条件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师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
(一)普通本科教育项目
1.省属骨干大学每校推荐普通本科课程不超过2门,其他本科高校(含部委属高校)不超过1门。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由学校自主申报,每校不超过1个。
2.省教育厅将在推荐国家示范项目的同时,择优遴选建设一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3.在学校申报项目中,省教育厅将向教育部推荐6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个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二)继续教育项目
1.继续教育课程申报范围为函授、业余、成人脱产班、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及各类非学历教育课程,由开展继续教育的高校自主申报,每校不超过1门,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每校不超过1个。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2.在学校申报项目中,省教育厅将向教育部推荐5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个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二、报送方式
1.各申报高校请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选树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gjc66005125@163.com。
2.各高校报送材料由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学校公章于3月26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申报材料包括《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4)、《河北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5)、《河北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6)。其中: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邮寄)至省教育厅,电子版(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gjc66005125@163.com。
三、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掘典型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推动形成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和评价体系。
2.各高校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评内容。
3.各高校要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种形式加大课程思政建设宣传力度。鼓励各高校将示范课程资源推送至平台展示,推动课程思政建设优质资源更大范围共享。
四、联系人
王欢,李倩;电话:0311-66005122,66005125;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05005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师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选树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4.河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5.河北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6.河北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