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我校将启动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结合学校师资及现行培养方案运行情况,拟对公共选修课程进行调整,建议淘汰无师资不能开课或无人选修的课程,增设一些新的通识类课程。为保证新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适切性,现就公共选修课程修订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公共选修课程库
为给学生提供更丰富的通识类课程资源,便于学生自主选修课程,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设置公共选修课程库,要求各专业学生最低选修10学分(含公共限选课,不包括尔雅通识课),原则上不再分专业设置公共选修课,有特殊选课要求的在培养方案中注明。
二、新开公共选修课程要求
(一)新开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
现行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共选修课程共设置了特色类、四史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与信息技术类、创新创业与就业类、艺术类、健康教育及其它类等模块。教师可选择四史类以外的某一类别申请开设新的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一般为1-2个学分,17或34学时,每学期17个教学周(第一学期14周),一般是周1或周2学时。
(二)教师申请开课条件
1.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系统地讲授过1门或1门以上课程并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博士要求有1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
3.对拟开设的课程体系有全面、深入的了解,熟悉掌握课程全部内容及知识结构,了解所开课程的学科最新科研成果及发展趋势,能够完成所授新课的教学任务。
4.拟开新课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教材、教学大纲、教案及教学必备文件齐全。
5.原则上每位教师只能申请新开1门公共选修课。
(三)新开课程序
1.主讲教师向所属院系部提出开课申请,填写《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提交所属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负责对申请开课教师的任课资格、业务能力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申请开课教师进行试讲。审查通过后填写《申请新增公共选修课汇总表》,连同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开课原则,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 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该课程将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时间安排
(一)2022年4月15日前,请各教学单位将公共选修课程调整方案(包括公共选修课程的增减、课程名称的规范、课程学时及学期分布等)及《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申请新增公共选修课汇总表》报到教务处。
(二)2022年4月30日前,教务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附件1:《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申请表》
附件2:《申请新增公共选修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