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要求,2023年3-4月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自查自纠阶段。
请各院系从即日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自纠,我处将于4月17日、18日对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