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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5 15:36: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精神,切实加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推动专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性成果,确保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能顺利通过验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总体方案》(校字〔2020〕23号)要求,学校决定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开展阶段检查。为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次检查范围2019年度获批立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监狱学专业(包括心理矫治方向、政治工作方向、劳动改造方向、矫正教育方向)、侦查学专业。
二、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冀教高函〔2021〕44号)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总体方案》(校字〔2020〕23号)要求,结合各专业填报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中的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具体检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围绕建设目标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2019年至今的专业建设总体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策与建议等。重点总结梳理本专业已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括教学成果奖、一流本科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含教研室、教学团队)、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省赛奖项等。
四、检查程序
1.书面检查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依据《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见附件1),结合任务书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对专业建设举措推进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评估。请各专业建设点,包括心理矫治方向、政治工作方向、劳动改造方向、矫正教育方向,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规定的条件要求,提供专业建设成果及获奖材料,于2022年10月17日之前按要求将《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及其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中期检查报告》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联系人:潘紫荆。电话:5910310。
2.现场汇报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须参加专业建设情况现场汇报会。每个专业建设点(包括心理矫治方向、政治工作方向、劳动改造方向、矫正教育方向)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具体时间及地点教务处另行通知。专家组听取汇报之后,提出问题与建议,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现场进行答辩。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概述专业整体建设水平与主要优势特色;
2)专业建设举措与成效,从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7个方面介绍;
3)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4)专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规划。
五、相关要求
对通过中期检查的专业建设点,学校将继续划拨下一批建设经费。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经费开支违规的建设点,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若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建设点,要中止项目经费资助。
 
 
附件:
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的通知
2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22年9月15 日
附件:
           1、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标准》的通知.pdf

           2、附件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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