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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5 10:42:0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项目类别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和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选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必须是调查研究、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等。

2.创业训练项目要具有一定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探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鼓励申报项目与我校特色专业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的项目申报,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者须具备一定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精神和初步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研究项目的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

1.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全日制本科学生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学校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项目团队。

2.团队成员应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每个学生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

3.项目运行一般1~2年,主要在一至三年级的学生中进行。

(二)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每个教学团队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教师参与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并经结题验收合格的计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详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四、评审要求

项目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详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细则》。

五、立项程序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各院系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产生。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评审出的校级立项项目中推荐。学校将根据年度经费和河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以院系推荐顺序为依据,对校级立项和推荐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数量进行调整。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1.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起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跨院系项目,向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申报。各院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并将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从中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的项目。省级、国家级申报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按照校级项目立项。

六、报送材料

1.时间安排:请各院系于2022年5月5日前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并将汇总表与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报送材料:

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2)申报项目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微信发教务处李雅萍或47828504@qq.com.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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